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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章 止淫风借淫事说法 谈色事就色欲开端

  词曰:

  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

  名消利息,一派落花风。

  悔杀少年,不乐风流院,放逐衰翁王孙辈,

  听歌金缕,及早恋芳药。

  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

  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

  得趣朝朝,燕酣眠处,怕响晨钟。

  睁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这一首词名曰《满庭芳》。

  单说人生在世,朝朝劳苦,事事愁烦,没有一毫受用处。

  还亏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制一件男女交媾之情,与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十分憔悴。

  照拘儒说来,妇人腰下物乃生我之门,死我之户。

  据达者看来,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

  不信单看世间的和尚,有几人四五十岁头发不白的?

  有几人七八十岁肉身不倒的?

  或者说和尚虽然出家一般也有去路,或偷妇人或狎徒弟,也与俗人一般不能保元固本,所以没寿这等。

  请看京里的太监,不但不偷妇人不狎徒弟,连那偷妇人狎徒弟的器械都没有了,论理就该少嫩一生,活活几百岁才是,为何面上的皱纹比别人多些?

  头上的白发比别人早些?

  名为公公实像婆婆?

  京师之内,只有挂长寿匾额的平人,没有起百岁牌坊的内相。

  可见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只因《本草纲目》上面不曾载得这一味,所以没有一定的注解。

  有说他是养人的,有说他是害人物。

  若照这等比验起来,不但还是养人的物事,他的药性与人参附子相同,而亦交相为用。

  只是一件,人参附子虽是大补之物,只宜长服,不宜多服。

  只可当药,不可当饭。

  若还不论分两,不拘时度饱吃下去,一般也会伤人。

  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

  长服则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敝。

  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

  世上之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

  未近女色之际,当思曰:“此药也非毒也胡为惧之”,既近女色之际,当思曰:“此药也非饭也胡为溺之”。

  如此则阳不亢阴不郁,岂有不益与人哉?

  只是一件,这种药性与人参附子件件相同,只有出产之处与取用之法又有些相反,服药者不可不知。

  人参附子,是道地者佳,土产者服之无益。

  女色,倒是土产者佳,道地者不惟无益且能伤人。

  何谓土产?

  何谓道地?

  自家的妻妾,不用远求不消钱买随手扯来就是,此之谓土产。

  任我横睡没有阻挠,随他敲门不担惊恐。

  既无伤于元气,又有益于宗祧。

  交感一翻,浑身通泰。

  岂不谓之养人?

  艳色出于朱门,娇妆必须绣户。

  家鸡味淡不如野雉新鲜,旧妇色衰,争似闺雏小艾此之谓道地。

  若是此等妇人眠思梦想,务求必得,初以情挑,继将物赠,或逾墙而赴约,或钻穴而言私。

  饶伊色胆如天,倒底惊魂似鼠,虽无人见似有人来。

  风流汗少而恐惧汗多,儿女情长而英雄气短。

  试身不测之渊,立构非常之祸,暗伤阴德,显犯明条,身被杀矣。

  若无偿命之人,妻尚存兮。

  尤有失节之妇,种种利害惨不可当。

  可见世上人于女色二字,断断不可舍近而求远,厌旧求新。

  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

  看官们不可认错他的主意。

  既是要使人遏淫窒欲,为甚么不着一部道学之书维持风化,却做起风流小说来?

  看官有所不知。

  凡移风易俗之法,要因势而利导之则其言易入。

  近日的人情,怕读圣经贤传,喜看稗官野史。

  就是稗官野史里面,又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诞妄之书。

  风俗至今日可谓蘼荡极矣。

  若还着一部道学之书劝人为善,莫说要使世上人将银买了去看,就如好善之家施舍经藏的刊刻成书,装订成套,赔了贴子送他,他还不是拆了塞瓮,就是扯了吃烟,那里肯把眼睛去看一看。

  不如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使他瞿然叹息道:“女色之可好如此,岂可不留行乐之身?常还受用,而为牡丹花下之鬼,务虚名而去实际乎?”又等他看到明彰报应之处,轻轻下一二点化之言,使他幡然大悟道:“奸淫之必报如此,岂可不留妻妾之身自家受用?而为惰珠弹雀之事,借虚钱而还实债乎?”

  思念及此,自然不走邪路。

  不走邪路,自然夫爱其妻妻敬其夫,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

  此之谓就事论事以人治人之法。

  不但座稗官野史当用此术,就是经书上的圣贤亦先有行之者。

  不信且看战国齐宣王时孟子对齐宣王说王政。

  那宣王是声色货利中人,王政非其所好,只随口赞一句道“善哉信乎”。

  孟子道:“王如善之,则何为不行?”宣王道:“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孟子就把公刘好货一段去引进他。

  宣王又道:“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他说到这一句已甘心做桀纣之君,只当写人不行王政的回帖了。

  若把人道学先生,就要正言厉色规谏他色荒之事。

  从古帝王具有规箴:庶人好色,则亡身。

  大夫好色,则失位。

  诸侯好色,则失国。

  天子好色,则亡天下。

  宣王若闻此言,就使口中不说,心上毕竟回复道:“这等寡人病入膏肓,不可救药,用先生不着了。”谁想孟子却如此反把大王好色一段风流佳话去勾住他,使他听得兴致勃然,住手不得。

  想大王在走马避难之时尚且带着姜女,则其生平好色一刻离不得妇人可知。

  如此淫荡之君,岂有不丧身亡国之理?

  他却有人好色之法,使一国的男子都带着妇人避难。

  大王与姜女行乐之时,一国的男女也在那边行乐。

  这便是阳春有脚天地无私的主。

  化了谁人不感颂他,还敢道他的不是?

  宣王听到此处自然心安意肯去行王政,不复再推寡人有疾矣。

  做这部小说的人得力就在于此。

  但愿普天下的看官买去当经史读,不可作小说观。

  凡遇叫“看官”处不是针砭之语,就是点化之言,须要留心体认。

  其中形容交媾之情,摹写房帷乐,不无近于淫亵,总是要引人看到收场处,才知结果识警戒。

  不然就是一部橄榄书,后来总有回味?

  其如入口酸啬,人不肯咀嚼何?

  我这番形容摩写之词,只当把枣肉裹着橄榄,引他吃到回味处也莫厌。

  摊头絮繁,本事下回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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