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4章 初战告捷
朝廷大军缓缓南下,李小民骑着雪白骏马,率军走在最前面的位置,看着道旁村庄里一片狼籍,百姓们躲在庄中,用惊慌恐惧的目光看着自己这支军队,不由心中暗叹。
自己这支军,并不是第一支到此的部队。
那些大顺军已经到了这一带,先把这里抢了一遍,然后因听说朝廷派军南征,因此缩回永州,把这一带留给了官军。
在自己未来之前,已经有一两股官军经过,把这一带又抢了一遍。
自己部下虽然被严令不得抢掠,但是后面来的部队归秦贵妃统属,不听自己号令,只怕还是要按照传统,先抢个痛快再说。
虽然看着那些百姓可怜,李小民也不打算去向秦贵妃进言,要她约束部下。
她初做统帅,什么事都不熟悉,底下官兵也未必心服女人的领导,自己再给她添麻烦,也说不过去。
何况她的命令,士兵们不一定喜欢,若强行禁止士兵抢掠,必然降低士气,说不定还会激起兵变,那时麻烦就大了。
看着田野上百姓们惊慌逃散,想着前方大顺军的抵抗,李小民心里暗叹,自己在这个时代,倒成了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了。
当初听到宋大江造反之名,先把李小民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不是宋朝的宋江起义重演了。
仔细思考了好一阵才明白,这个世界与自己的世界不一样,这次起义明显不是那一次,不过有才能的人,在哪个世界都会露出头角,而这些参加起义的大将,有没有原来那个世界有过名气的人,他就无法确定了。
想起从前的农民起义,李小民心里就有点困惑。
为什么象矮脚虎王英这样捉住无辜路人割心掏肝,吃人心下酒的恶魔贼寇,也被称为是农民起义军,正义的代表?
张献忠杀人如麻,无数无辜百姓都被残杀,川中人民为之一空,为什么历史上讳莫如深,不置一词,反而将他与李自成齐名,成为一个伟大正义的英雄?
这么明显的不合道理,那些地位崇高的文学评论家和史学家怎么能堂而皇之地说出来,难道个个脑子都坏掉了吗?
这个疑惑,在李小民小时候无法解答,到了大些,才渐渐明白,那些权威的脑子没有坏,坏掉的是良心。
反正他们也知道,没有人胆敢反驳他们这些定鼎之言的。
在从前,年轻气盛的李小民自以为受了这些权威的愚弄,大为愤怒。
再往后,李小民经事渐多,渐渐学会了宽容,对事物的看法改变了许多,想想这些人活着也不容易,若有一句话说得不对,只怕会祸及满门。
哪怕是为了自己家里的老小,也不得不说些违心之言,不管这些话是多么明显的可笑虚伪,也只有闭着眼睛说出来。
更何况,中国文人的气节,早已断了。
自方孝儒被诛十族之后,李小民再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有骨气的史官。
而满清三百年统治,文字狱无数,将中国文人的气节,自根子里彻底铲除。
因此上,在李小民从前的世界,莫名其妙的言论铺天盖地,任何明显不合情理的权威定论,都被端着泥饭碗的教书匠们拿去灌输给孩子,不管孩子心里有多少疑惑不解,也无人给他们解答。
现在,李小民率军南征,心里却在苦笑,自己现在的行为,只怕会在千年之后,被人说成是残酷镇压正义的农民运动,象曹操、刘备镇压黄巾一样,成为后世史学家诟病的污点。
不过,李小民又扬眉一笑:纵然他们能将这些对自己不利的言论流传数十年,几世之后,这些人的言论也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无人理睬。
反倒是自己东征西讨的功绩,会流传千载,为后人万古传诵。
就象成吉思汗杀人上亿,种族灭绝的行为干了一辈子,足以让希特勒俯首拜为祖先,还不是被后人顶礼膜拜,尊为古往今来最伟大的英雄之一?
不过,这得有一个前提:受人称颂的帝王、将领,得能够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才行。
至少也要象岳飞、诸葛亮一样,在合适的时机死去,让后人万古赞叹,为他们的壮志未酬而扼腕叹息不已。
想到这里,李小民回身大声下令,要部下们打起精神来,一旦攻下永州,夺了贼寇抢来的财物,封赏定然十分丰厚!
有了美好前景的吸引,士兵们果然精神倍增,走起路来也有了劲头。
当天晚上,就赶过了三个郡县的属地,在野地里扎营歇宿。
前面的探马逐渐来回报,道是朱演达率三万精兵,已出永州,北上迎击朝廷大军。
而他的先锋官,名唤陈明,率三千军走在最前面,距此已不足百里。
李小民部下,也有三千军马,除了镇邪军原来的一千人,秦贵妃又拨给他两千士兵,供他调度。
既然是大军的副帅兼先锋官,李小民自然不能弱了气势,因此定下主意,明天一定要初战告捷,以提高士气,并在秦贵妃面前好好露一下脸。
一想起秦贵妃那性感高挑,充满了女性成熟魅力的诱人身材,李小民就止不住身上发热,只可惜她率大军在后面十几里外,不然深夜跑去偷窥,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军中没有女子,仅有的女兵还在后面的大军中,负责服侍保护秦贵妃,同时负有监督她的职责,免得她和士兵将领在一起,擦出什么火花来,有损皇家威严。
李小民被心中对秦贵妃的渴望弄得心底火热,没有办法,只得召出月娘,把这美貌女鬼抱到榻上云雨起来,同时在帐中布下禁制,免得被士兵们听到,眼馋心热,再跑到民家去干出些掳拐民女的勾当来。
第二天,大军拔寨起程。
李小民有仙术垫底,虽然夜里没睡多久,精神还是好得不象话,拍马前行,率军一路向南行去。
正午时分,大军在路上遇到了陈明率领的军队。
两军相会,倒不急着攻击,各自扎营造饭,只待吃饱了饭,再行交战。
吃完饭后,李小民寻思着找些事情来消化消化食,便拍马提枪,率军出了营门,在阵前讨敌骂阵。
陈明早听说敌军的先锋官是个太监,心里充满了鄙夷不屑,对腐朽的朝廷轻视不已。
现在一听说这个太监居然有胆量率军在前面骂阵,不由好气又好笑,也提起宣花巨斧,率军出营,去会一会这个不知死活的太监。
来到阵前,举目前望,却见两军阵上,一员小将面目清秀,身穿银盔银甲,手提一枝长大锋利的亮银枪,跨下白龙雄驹,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却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那将虽然年纪不大,却已有一股清朗气势,眉宇间隐有杀气浮现,横枪立马,站在两军阵前,那一股沉稳气势,颇有名将之风。
陈明看得惊讶,想不到这太监是个如此年轻的少年,而且似乎也不弱,当下收起轻视之心,举手指着李小民,大喝道:“前面何人,报上名来!”
李小民昂首挺胸,放声大喝道:“吾乃大唐讨贼军副帅、先锋官李小民是也!尔是何人,通名受死!”
陈明冷笑道:“吾乃大顺军先锋官陈明,你既然敢来,可敢与我在阵上单打独斗么?”
李小民一听,正合心意,也不多说,拍马向前疾驰,挺枪直取陈明。
陈明一见,也颇为欣赏他的胆量,挥动大斧,拍马冲出,胯下骏马奔跑迅速,不多时便冲到李小民面前,挥起巨斧,狠狠向李小民头上劈去。
李小民举枪上迎,当的一声巨响,宣花巨斧被枪尖挑开,滑向一旁。
二马交错而过,李小民回目斜视陈明,心中好笑,这般武艺也敢来阵上讨战,比之自己部下优秀的卫兵,还要差上好多。
他与陈明打马盘旋,战在一处。
亮银枪东挡西杀,将自己团团护住,也不进攻,只是耐心看着陈明的斧法,看看他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
陈明见他不进攻,只道他是怕了自己,宣花巨斧更是舞得虎虎生风,斧势漫天,当时便将李小民笼罩在里面。
他部下兵丁见了,只道将军将敌将杀得没有还手之力,不由大喜,都纷纷欢呼雀跃起来。
呐喊之声,响彻旷野。
北面,李小民部下军兵却是一片沉默,担心的目光看着自己这位太监首领,只怕他被敌人所杀,那时自己的性命,也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了。
与陈明缠斗一阵,李小民见他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心中微感失望,也不再与他纠缠,大吼一声:“贼将受死!”
亮银枪如毒龙出洞,暴烈刺出。
陈明正舞宣花巨斧舞得高兴,忽然见这一枪势头猛烈,难以抵挡,不由大惊,慌忙回斧劈去。
斧刃重重斩在枪尖上,李小民却是双膀用力,大吼一声,硬生生将宣花巨斧挡开,挺枪疾刺,重重刺在陈明胸前。
锋利的枪尖迅疾将陈明的护胸甲刺破,轰然刺透胸骨、内脏,直达后背,“噗”地一声,自后心刺透出来。
陈明的脸上,现出不敢置信的痛苦神色,手中一松,远远地将宣花巨斧丢了开去,重重摔落地面,发出一声闷响。
他的眼神,茫然地看着面前的俊秀少年,想不到自己英雄一世,竟然死在太监之手!
李小民用力拔枪,鲜血顺着拔出胸膛的枪尖,箭射而出,将马前地面,染得一片殷红。
大顺军兵,陡见此变,不由个个胆战心惊,呆呆地看着陈明的尸体缓缓自马上跌落,整个军队,鸦雀无声。
另一边,沉默许久的朝廷大军,却是人人兴高采烈,放声狂呼,欢呼声震耳欲聋,雀跃起来的人群,让北方的军队看起来便象欢乐的海洋。
李小民努力让自己不去看地面上那还在挣扎抽搐的肉体,强忍着恶心,挥动鲜血淋漓的长枪,大声怒吼道:“尔等若肯归降,还可保住性命。不然的话,陈明便是你们的榜样!”
染血的枪尖,在空中狠狠一甩,寒光闪烁,直指南方叛军。
后面的副将见主将的动作,慌忙下令:“擂鼓,进攻!”
轰隆隆的战鼓声骤然响起,三千士卒,个个争先,挥动着锋利的刀枪,疯狂地向已经消失了战意的大顺军冲去。
未曾等他们冲到面前,已经有精乖的士兵从大顺军中悄悄溜走。
待得朝廷大军如狼似虎般冲杀到大顺军前,白刃相接之时,大顺军兵,更是胆战心惊,只勉强抵挡了一阵,便被狂冲而来的骑兵将战阵彻底冲溃,看着狂野呐喊、挥刀杀来的敌军,再也抵挡的能力,漫野奔逃。
李小民骑马立于阵上,看着自己的部下四处追杀敌军,心中渐感欣慰。
经过自己的残酷训练,这一千镇邪军将士已经是百炼精兵,奔跑的速度和耐力、战斗的技巧已经远远超出了别的军队。
而那两千新兵在他们的带动下,也发挥出了超常的实力,追杀贼兵,毫不手软。
而贼军果然是乌合之众,只不过死了一个主将,就再无战斗意志,光想着逃跑保住性命,只能任由自己的部下驱赶宰割了。
李小民部下镇邪军中,有三百骑兵,是他咬牙掏出大批军费买来战马,又让士兵们训练了许久才锻炼出来的。
此时在追逐战中,发挥出了强大的作用,从后面催马追上敌军,奋力挥刀,将他们狠狠砍倒在地,口中还按着李小民的吩咐,大声喊着:“降者不杀!”之类的话。
听到这样的喊声和背后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心胆俱裂的逃兵们不得不跪在地上,浑身战栗地以头触地,只求免死,随即便听到骑兵自身边狂驰而过,去追杀前面不肯投降的溃兵,而朝廷军队的步兵又赶过来,将降兵绳捆索绑,赶到一处看押起来。
看着到处惨烈厮杀的战场,李小民心中暗叹,从前看到的小说里面,只管描绘战争的恢宏壮烈,却未曾将这般血腥残酷的一面写出来。
陡见满目血腥残杀人类的情状,还是让李小民心中不畅,也无心再进兵,只让士兵们扎营于此,以待后面大军到来,再合兵前进。
当第二天上午,秦贵妃率领五万大军来到战场时,战事已毕,连同战场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只有尚未及掩埋的敌军尸首,遍野堆积,大顺军新赶制的旗帜,已破烂不堪,到处扔在战场之上。
天空中,乌鸦到处飞来飞去,发出凄厉的鸣叫声,展现在惊讶的朝廷大军将士眼前的,是一片战后的血腥凄凉景象。
※※※
中军帐中,顶盔披甲的秦贵妃满面笑容,伸手抚摸着李小民的头,高兴地赞扬道:“好孩子,不枉我一番栽培之意,向皇后娘娘推荐你,现在你果然立了大功,初战便斩了敌将首级,用这么小的伤亡,消灭了敌军前锋部队,让我军士气大振,干得不错!”
李小民低着头,乖乖地站在这身材高挑的美女面前,一边感觉着玉手在头上抚摸的温暖触感,一边偷偷抬头,偷看这女将笑靥如花,不由心中发痒,嗅着她身上如兰似麝的香气,更是神魂飘荡,不知所之。
此刻,大军统帅秦贵妃身上穿着富丽堂黄的黄金色盔甲,闪闪散发着金光,更显得她英姿飒爽,一股威武雄壮之气,蓬勃而出,让早就对她动心的李小民,面对着这英武美貌的女将,不由为之心折。
中军帐中,倒没有别的将领,只有几个负责服侍秦贵妃的女兵,看着刚立了大功的先锋官、副帅李大人象个乖孩子一样,低头站在主帅面前,任由她抚摸头部,不由掩口娇笑,对这一对主帅、副手之间少见的亲密关系惊讶不已。
秦贵妃的手,从李小民的头上拿下来,一直摸到脸上,抚摸着他雪白晶莹的肌肤,惊叹道:“你的皮肤怎么还是这么好,就象不怕风吹日晒似的,是怎么做到的?”
被玉手摸在脸上,李小民心中一荡,忙恭声道:“回禀娘娘,小人自幼苦练仙法,最近微有小成,因此皮肤变得好了一点。”
秦贵妃娇笑道:“要叫元帅,不要叫娘娘了。既然你的仙术这么管用,以后有空的时候,就教教本帅吧。”
李小民笑道:“是,元帅,末将明白。以后有了机会,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元帅练习仙术。”
在他心里,却在暗笑道:“不用你说,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要跟你苦练那阴阳双修之法,虽然仙术修炼,是我得益最多,可是你也能得到不少好处。就象萧淑妃,从嫁给我之后,跟我睡了这么久,现在越来越年轻,娇嫩玉肤也好得不成话,简直比我皮肤还要好得多。现在你的皮肤已经是很好了,只要你多跟我做几次,保证你的皮肤能好得更多!”
秦贵妃看他含笑点头,心中欢喜,哪里想得到他心中的龌龊念头,只顾点头微笑,看着这俊秀能干的男孩,心里越看越爱,不由想道:“若是我再年轻十几岁,还没有出嫁,跟父亲出征时,在军中遇到了这样的少年,只怕也会忍不住要动心呢!”
想到这里,她心中忽然一惊:“我怎么可以动这样的心思!我的女儿,都已经比他还要大了!”
她慌忙将脸扭向一边,不敢多看这俊秀英武的少年,生怕惹起什么不好的想法,努力喘息几下,沉声道:“好了,传我命令,召各营统领,入帐议事!”
女兵们忙出帐去传令,不多时,众将聚齐一堂,各着戎装,向上躬身拱手,恭声道:“末将拜见元帅!”
秦贵妃端坐帅位之上,面色冷峻,柳眉一挑,不怒而威,看得李小民暗暗佩服:“果然是将门虎女,名门之后,单是在那里一坐,就有元帅的气质,也难怪这些秦氏一系的将领们都对她敬服了。”
秦贵妃面沉似水,目射寒光,扫过下面一排排的将领,沉声道:“贼将朱演达,已率三万贼兵,自永州出发,向我军迎来。你们说,该当如何应对?”
一员将领踏上一步,拱手道:“元帅!敌军先锋陈明被我军副帅李将军斩杀,必然会导致士兵恐惧;而我军士气正盛,军心可用,当前往迎击,一举击破敌军,再兵发永州,斩了林魁,收复永州城!”
众将都被李小民的初战告捷的消息鼓舞,纷纷上前支持他的建议。
虽有老成持重之将,希望能多呆几天,等到各州县调来的援兵到达再以优势兵力击破敌军,却很快便被纷纷请战的声音淹没,没有几个将领支持这样持重的提议。
秦贵妃目光扫视众将,又落到李小民身上,努力保持玉容波澜不变,温声道:“李副帅,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李小民踏上一步,躬身拱手,肃容道:“启禀元帅,据末将在阵前看,敌军不过是一群乌合贼众,未曾受过什么训练,不过是从贼造反,想要趁乱抢些财物的。主将一死,立即军心大乱,四散溃逃。似这等乌合之众,哪堪我大军一击。请元帅再勿迟疑,只管提兵相攻,末将愿为元帅在阵前斩杀朱演达,来报答元帅天高地厚之恩!”
秦贵妃微笑点头,沉声道:“既然诸位将军都如此说,那便立即起程,去攻破贼军!”
她的玉手抬了起来,坚定地指向帐门外,正南方向。
阳光从帐外射了进来,照在她的脸上,这女将绝代风华的美貌容颜,熠熠生辉。
※※※
荒野之上,两军各立营寨,相互对峙,战场上风声呼啸,一片萧杀情状。
在战场中央,一员身材高挑的美貌女将骑着一匹火红色的战马,孤身勒马而立,手提一柄沉重锋利的大刀,头戴战盔,身披金色战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放射着金光。
一股凝重暴烈的杀气,自她身上散发出来,让对面的贼兵,俱都看得惊怕不已。
在她身后数十步外,一员银盔银甲的小将勒马挺枪,正在命令身边上百士卒大声呼喊,辱骂前方的贼将朱演达,逼他快点出战,不要在众军面前做出胆小如鼠的模样。
正在挨骂的朱演达,此时骑着战马,率军立于自己营前,面色铁青,又恨又怒地瞪着前方的女将,转头向手下问道:“陈明是死在谁的手里的?”
他手下一个将领,名唤韩松的,揪过上次大战后逃回的败兵,大声追问。
那些败兵都用手指着秦贵妃身后的李小民,答道:“就是那个小太监,骑着白马的那个!”
朱演达冷冷哼了一声,怒道:“陈明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怎么会死在一个太监手里!来人,去把那个太监给我抓来杀了!”
身边一员武将,拍马上前,躬身道:“将军,末将愿出战,杀了那个太监,抓了秦贵妃回来,献与元帅!”
朱演达转头一看,见是自己的心腹爱将吴平,笑道:“亏你有心,去吧,尽量不要伤到那边的美人儿!”
在朱演达身边,韩松忍不住大笑道:“吴平你真得小心点,若伤到了秦贵妃,只怕元帅会心疼呢!”
旁边的贼将们一阵大笑,都在污言秽语,辱及秦贵妃和她母亲、女儿,兴高采烈地谈论着如果逮到她,大家该怎么一个轮法。
朱演达新近起兵,和这些部下相处,倒也没什么架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插口说些笑话,也算得上是与众同乐。
幸好秦贵妃离得远,还未曾听见,不然只怕还未交手,便要先气得吐血三升。
吴平拍马出阵,手执一杆沉重的狼牙棒,挥棒指向秦贵妃,喝道:“那边的女人退远些,先叫那个太监出来,让爷爷斩了这不男不女的狗太监,再来疼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