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一样的滋味?”李翰林扭过头看到桑多梅日的脸,只见他的眼眶有些湿润,本来还算正常的脸有些扭曲变形,仿佛回忆起了令他无比悲伤的事情。
“莫非?……”
李翰林刚要开口,便被桑多梅日给打断了。
“没错,和你想的一样。当年老子还年轻,就像你现在这般模样,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是一根筋,幻想着自己能就这样闯出一片天地。而且在这期间,我还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她叫乌瑟曼,是一个卖布的可爱女孩。而我就在隔了三个商铺的粮铺做力气活,每天能看上她一眼就很满足了。”
“她很漂亮么?”李翰林问道。
“漂亮,非常漂亮,是少见的荒漠美人,乌瑟曼那年才十七岁,她长着一副精致的五官,肤色比其他的金光城女子都要浅一些,让人过目不忘。浑身上下充满了健康和活力,还有那银铃一般的笑声,老子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后来呢?”
“后来老子悄悄的编了一个野花花环挂在她那贩布铺子的门口,这是金光城……怎么说呢,用你们中州人的话来说,这叫做‘暗送秋波’还是什么来着……”
李翰林听了瘪了瘪嘴:“在中州,暗送秋波是指女子暗中以眉目传情。”
“嘿,管他暗送什么波,反正将野花花环挂在别人家门口,就说明这家的女孩子有男人喜欢了,要是连挂三次以后,第四次就要亲自带着野花花环去别人家门口站着,说明男人执意要娶走这家的女孩子,接下来就看女孩子同不同意了。可你猜怎么着,当天乌瑟曼就跑到粮铺来找老子,可把老子吓了一跳!”
“她发现你了?”
“老子也觉得奇怪得很,可老子是半夜悄悄去挂的,没人看见啊!”
桑多梅日的思绪一下子飞到二十年以前。
那日上午,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一个穿着红色羊皮袄女子满脸怒容,匆匆迈入粮铺大门,门口的伙计赶紧上去招呼。
“这位客官,本店刚进了上好的黄粟米和青稞麦,绝不掺假!客官要不要买一些,煮粥煮饭都可以,香的很!……唉?你不是乌瑟曼嘛?”
“乌瑟曼?”那卖布女子在这一块小有名气,不是因为卖的布好,主要是因为卖布的人漂亮。
店里的伙计听到了,纷纷转过头来,看着那门口的红袄女子。
“你们店里有个大个子,是不是?”
“你找桑多梅日?”那伙计笑道:“桑多梅日,门口有个漂亮姑娘找你!”
说完店里的伙计们哈哈大笑。
“怎么啦,怎么啦?什么漂亮姑娘?”桑多梅日抚了抚自己头上的灰尘,从粮铺内库走了出来,这才看见了站在门口的红袄女子,不就是那卖布的乌瑟曼嘛!
乌瑟曼从羊皮袄的怀中掏出一个野花花环:“大个子,是不是把野花花环挂在我的铺子门口的?”
“哇!桑多梅日,不声不响的就把花环挂在别人铺子门口,胆子也太大了!”
“就是桑多梅日,那乌瑟曼别人都看着眼馋,你居然捷足先登了,真是不够意思。”
乌瑟曼这是要公开处刑啊!
随着粮铺伙计们此起彼伏的起哄声,桑多梅日脑子乱成了一团。
自己悄悄挂上去第一次的咋还被发现了,这还是那乌瑟曼亲自找上门来,莫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或者是……她根本就看不上我?
可在一看那乌瑟曼,那双美丽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盯的他浑身发毛,仿佛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
“妈的,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就算死了自己得像一个爷们一样,拼了!”
桑多梅日抬头挺胸,掷地有声。
“什么都不用说了,乌瑟曼,老子就是喜欢你,才把那花环挂你的铺子门口,没啥别的意思!”
“是嘛?”乌瑟曼脸上的怒容一下子缓和了不少。
“大个子,你叫桑多梅日?你把那野花花环挂在我铺子的门口,就不后悔么?”
“后悔,我桑多梅日做出来的事情,就没有后悔过!”桑多梅日大声道。
这声音大的,连粮铺里的伙计都呆住了,就连乌瑟曼看着桑多梅日的表情掩住了嘴。
呆了半晌,乌瑟曼终于开口了。
“桑多梅日,我也瞧了你不少时间了,你这样诚实的男人我喜欢,要不过几日你就到我的店铺来帮我?”
乌瑟曼只留下了银铃一般的笑声,转身慢慢走出了粮铺。
只留下一众嘴巴大张的粮铺伙计,还有傻愣在原地的桑多梅日。
“刚才乌瑟曼说什么?”
“她说……她说让桑多梅日去她的铺子里帮忙。”
“大好事啊!大好事,那说明桑多梅日走运了,什么时候把乌瑟曼娶了可别忘了我们这帮兄弟!一定要请我们喝酒!”
“对!不许忘了,一定要请我们喝酒!”
众人围着还为乌瑟曼的话晕乎乎的桑多梅日吹牛打屁,可桑多梅日自己还没反应过来。
这就完了?
床边的桑多梅日说得唾沫星子乱飞,李翰林听得连连微笑。
“那会儿老子就像是被几百斤金条给砸中了脑袋一般,整个人迷迷糊糊的,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感情是人家乌瑟曼同意了啊!”桑多梅日道。
“中州有句古话,言必信,行必果,乌瑟曼想必是看上了你的诚实,如果你否认的话,那也许就是另一种结果了。”
“是。”桑多梅日叹了一口气,“过了两日,老子就把粮铺的活给辞了。唉,那会儿都是好人啊,粮铺的胡老板本来在其他地方进粮,听说以后又多支了一些银钱给老子,说是娶了老婆以后再用。之后老子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到了乌瑟曼的铺子里。从此老子就在乌瑟曼地方打杂,是她教会了老子缝衣裁布的技艺。”
“看不出来啊,桑多梅日,你居然还会缝衣裁布。咳咳咳……”李翰林笑道,但很快专为咳嗽,弄的桑多梅日一阵紧张。
“李小兄弟,你没事吧,要不要我把兰老板叫来。”
“没事,继续啊,我身子就是虚了点,调养几天就好了。”李翰林道:“继续啊!我还想听呢。”
“嗨,老子为了学那缝衣裁布,也是吃尽了苦头,本来老子就只有一膀子力气,手指头被那绣花针扎了不知道多少回,才勉强学会了,每次看得乌瑟曼在那里笑。不过乌瑟曼也和老子说过,要是让老子去绣花,不出一个月这铺子就不要想开了。”
桑多梅日往后靠了一下,语气变得温柔缓和,继续说道:“过了一月,老子和乌瑟曼一起去了她老家,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乌瑟曼的家境也不好,她父亲很早因为意外没了,她母亲为此哭瞎了眼睛,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老子也是无父无母,索性也认了她当娘,对方也认可了这一份亲事。”
“在她家的时候,乌瑟曼还教会了我一首荒漠的情诗,这也是老子目前还能拿出来卖弄一下的。”桑多梅日用一种李翰林从未听过的语言轻声吟唱出来,虽然李翰林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却也被其中所蕴含的意味所感染。
“很好听,这是什么意思?”李翰林问道。
“这是荒漠的古语,现在很少有人用了,一开始老子也不太懂里面的意思,后来乌瑟曼告诉我的。大致意思是:爱情就像灿烂的花朵,芳香四溢,浸人心脾。爱情就像跳荡的火焰,疯狂炽热,令人心醉。爱情就像蒙蒙的迷雾,笼罩万物,神秘诱人。爱情就像飘浮的白云,纯洁轻柔,袅娜多姿。”
“乌瑟曼好歹读过几本书,又学过一些算数,可比我这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强多了。之后老子就算是送了彩礼,男方向女方送出牛肉三斤、羊肉三斤、干果三斤就完事了。那日我依照原来的规矩,把粮铺的那帮子兄弟还有以前一起做工的同乡都叫了过来,在镇子里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酒,但随后发生的事,让老子怎么也没有想到。”
“然后呢,发生了什么事?”
桑多梅日道:“那天晚上……”
宅子之中,虽然简陋,但也装饰上了红烛与红纸,喜气洋洋。
就连供奉的泥塑金光祖师像也挂上了红纸串成的链子,以求金光祖师保佑新人美满幸福。
屋子里摆了两张桌子,虽然宾客不多但也有十几号人,一下子将不宽敞的房间挤得满满当当。
“干杯!干杯!今日不醉不归!”
“来来!干了这碗,酒肉管够!”
桑多梅日穿着大红袍服,与周围的宾客围坐在一起,虽然桌上都是一些普通的菜式,但是众人还是吃的很高兴。
“桑多梅日,没想到你还能记得粮铺里的这帮苦兄弟,还能请我们喝酒,以后……”
“奶奶的!坐下,老板都没说话,你说个屁,先让老板说!”刚起来发言的伙计,立即被其他人喝骂,不得不尴尬的坐了下去。
“我说你们骂他干嘛,不就是多说了几句话嘛!”那粮铺小老板特意穿了最华丽的衣服,端着酒碗站起来:“行了,虽然桑多梅日已经不是我们‘德生粮铺’的伙计了,但是这个小子平白无故在粮铺里得了一份姻缘,那可是天大的喜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德生粮铺’老板胡杨,今天就祝贺桑多梅日多子多福,把头偕老!”
“好!好!”
“早生贵子!早生贵子!干了!”
一阵酒碗碰撞的声音,众人碗中的酒液被一饮而尽。
其中一人道:“刚去过金光祖师像前见证,大家可别喝太多,一会儿新郎千万别走错了门,掉进了沟里,那就不好了!”
众人哄堂大笑。
“乌瑟曼今日可是最漂亮的,一会儿可得带出来给大家一起瞧瞧!”
“瞧个屁,我看是你自己讨不到老婆,酸了!”
“咚咚咚!咚咚咚!”院外的木门突然被敲响了。
“奇怪,认识的人都请过来了,莫不是还有什么漏下来的?”桑多梅日正奇怪呢,旁边一个粮铺的伙计先站了起来:“桑多梅日,今天你可是正主,我去吧。”
“行,问问敲门的人是哪里来的。”
那伙计从宾客中挤出来,打开门,却见门口站着两个男人,后面还有一些人。
突然有人来访引得宾客们纷纷侧目,那伙计与来人交谈了一番,对着院内道:“桑多梅日,他们说他们是镇上金光寺仆役,要找你说事情。”
“管事?金光寺管事?”
桑多梅日闻声,放下酒碗,走向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