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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483章 韩国检察官!

  如果说香港谈到这一步基本就十拿九稳问题不大,可这里是韩国,跟香港那边并不一样,所以在韩娱圈很少发生类似华娱圈那样的恶意挖人,不说完全没有,但真的很少见。

  之所以是造成了这种诡异现象,就因为韩娱圈跟日娱圈类似,甚至是比日娱圈更为极端,这里是真正的财阀经济,大大小小的各大财阀掌握了整个国家80%的经济,其中五大财阀加起来更是接近一半。

  所以这就导致了韩国各行业是出现了一超多强的局面,七星集团自然是最强的,但其他几个财团也不是吃素的,单独一家不是对手,加起来那就不一定了,各自都有各自擅长的领域。

  同时七星集团虽然是在李家的掌控之下,但又不是完完全全属于李家,背后也是涉及到了很多势力跟方方面面的派系权力,所以在韩国是出现了一群很特殊的存在——检察官。

  韩国《检察厅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检察官的职权包括:犯罪侦查和提起公诉及为其维持的必要事项。

  所以韩国检察官的主要职权是侦查权、公诉权和监督权。

  比如行使侦查权:在韩国,警察和海关、税务等34个特殊的调查机构都具有侦查权。

  但是在刑事案件调查中,一切工作都要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开展,在案件启动时司法警察应当服从其命令并尽全力配合检察官的工作。

  《检察厅法》、《检察事务规则》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仅授予了检察官,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拥有独占的决定是否依法起诉的权力。

  同时为了防范警察权力过大,导致警察国家的梦魇重现,韩国加强了对警察行使侦查权的监督和制约,在制度设计上刻意将检察官定位为侦查权的主体。

  而警察则只能成为检察官的辅助机构、必须接受检察官的指挥和监督,而在中国检察官只享有部分的侦查权,大部分侦查权掌控在公安机关手里。

  韩国的检察制度奉行的是“检警一体化”机制,以检察官为“将”、以警察为“兵”,由检察官指挥警察侦办刑案,但在实务中“检警解体”,各自为战仍为常态,约95%以上的刑事案件仍由警察机关侦查处理。

  虽然只有5%例外,但这5%经常都是跟一些财阀政治派系之间的争斗摩擦相关成员产业有关,什么是顶级财阀,手里养了一定数量的检察官,在检查厅跟一些重要部门安插有自己人才是真正的顶尖财阀。

  黑的行不通,自然就轮到白的,检察官就是这些人手里的利剑,只要是在规则范围内,就算你给了违约金我也可以拒绝,想要带人走,可以,先过了检察官这一关再说。

  就算我这边最后还是输了,你那边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不然以后大家都像你这样玩,我们还做毛线的生意,不全成了给他人做嫁衣了吗?

  虽然李成敏是大致解释了一下,不过李长生还是没听太懂,因为在香港可没有这么牛逼奇葩的群体存在,一个检察官甚至可以私自调查在任总统,如果是在调查期间可以发现充足的证据甚至可以扳倒这个总统?

  这让李长生不由得想到了监察御史,别看品级很小,可是这官位很特殊,在当时是被称为“代天子巡狩”,是真正的上达天听,遇到某些牛逼的,甚至连皇帝都敢正面硬刚,时常弄得皇帝下不来台,因为有祖训,刑不上御史,除非是有确凿的证据,不然不以言罪。

  而朝鲜王朝本身就是大明的铁杆小弟,貌似学的很全套啊,竟然是把这套给学了过去,换句话说,韩国这边的检察官不就是各大财阀政治派系养的狗?

  是他们手中的最强之剑?

  “韩国2009年人均工资为4500万韩元(26万人民币),而韩国检察官一入职就有6500万韩元(38万人民币)的年薪。

  而且,独立检察制度也让检察官在韩国司法体系内,拥有着“令行禁止,前呼后拥”的凛凛权威。

  在案件调查之中,无论是地方警署还是海关官员,都需要听检察官指挥,若无检察官允许,甚至连一件证物警察或其他经办机构都不得搜检入库。

  地位高、收入高、权力大是韩国检察官的特点,不过想要成为检察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这是整个韩国通过率最低的职业,能成为检察官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也因为不好考(有些一考就是好多年,跟古代科举类似),堪称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所以各大财阀跟一些政治派系都会进行这方面的人才投资,一些中小型财阀甚至会在检察官中挑选自己的女婿,考取检察官迎娶白富美开始自己的人上人生活,差不多算是寒门贵子的一种共识(最顶级的上升渠道阶级跃层)。

  所以检察官这个群体中间贪污腐败利益输送的问题也很严重,就算是我们也不敢说一定能占到便宜,因为里面还有类似亲美势力扶持的检察官,这类检察官就算是我们七星集团也不敢直接招惹,所以接下来的几天才是关键,说不得还是会上法庭走一遭。”

  之前是在外面,林允儿她们也在,李成敏自然不好透露这些一般人接触不到的内幕,现在回了自己房间没什么外人在场,李成敏自然是要把韩国这边的一些特殊情况告诉给李长生知道,有些事不是她想不到不敢去做,而是这背后很复杂,没那么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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