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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绿域借种记 ye198111 7734 2024-09-04 23:00

  这是一片巨大的原始山林,郁郁葱葱,景色秀丽,一条小河如玉带般从山脚下蜿蜒而过,宁静的河岸边一处数人高的茅草忽然晃动起来,不一会儿一个健硕男子的身影便显现了出来。

  “操!老子终于走出来了”一个蓬头沱面衣裳褴褛的年轻男子咬着牙吼道。

  他叫叶一良,今年22岁,是一名驻守藏地的军人。

  毕业于汉东大学中文系的他在毕业后求职屡屡碰壁,无奈下听从了大学恩师刘教授的建议,参加了军队在大学里设立的特招考试,以第二名的成绩被入取。

  经过一年短期军校的学习,混到了个少尉军衔,被派遣到藏地某机械化师下属的运输连做了个小排长兼辅导员。

  三天前,叶一良带领自己的下属紧急运输一批军火物资去师部驻地,结果在翻越汤古拉卡山顶时,一阵夹杂着鹅毛大雪的飓风把他和他的卡车一起吹下了悬崖,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衣服破烂的躺在一处山林中,卡车和驾驶室内的另一个部下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在山里转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卡车的踪影,而更为离奇的是自己周围的环境绝不会是高寒缺氧的藏地,倒像是江南的某处山区。

  “乖乖,这飓风难道是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出来的?能把人扇出万里地去?”

  叶一良惊奇的想着,“不过万幸老子命大,居然没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但愿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知道自己大福将至的叶一良无奈下只好摸索着看看先走出这原始森林,找户百姓家安身。

  很快叶一良就发现这原始山林真的好大,饶是他在军校里学习了一年军事知识,野外生存还算有些经验了,却还是整整在山林里转了三天才转出了山,来到这山脚下的河岸边。

  这三天三夜他只能在山林里采撷些野果充饥,可这一米八的汉子每天要翻山越岭的光吃几个野果哪里够?

  这会儿叶一良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两眼发花了。

  浑身无力又饥又渴的他踉跄着到了河边,大口大口喝了几口河水,可惜这河水却不解饿,冰凉的河水这一下肚,叶一良觉得胃里越发抽搐了起来,他咽了口口水想抬头看看四周有没有啥野果可以吃的,却发现河岸远处走来了一个人。

  叶一良揉揉眼睛仔细看过去,“真是有人!喂!老乡!”叶一良扯开嗓子用尽全力向那人伸手喊道,接着便两眼一黑饿昏了过去。

  “小兄弟!醒醒啊!小兄弟!”昏迷了不知多久,叶一良被一阵男人的声音唤醒了,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躺在个小山洞内,而眼前出现的是个中年老汉,约莫五十来岁的光景,小眼睛矮鼻子,目光柔和,表情和蔼。

  老汉见他醒来,总算松了口气。

  “来来,先喝口鱼汤”老汉转身取来一小碗鱼汤,“先喝下这鱼汤,暖一暖肚子”

  叶一良饿的都眼冒金星,也不管不顾,接过碗一口气喝了个低朝天。

  一碗热汤下肚,叶一良觉得全身都舒畅了,放下了碗道声“多谢大叔!”

  “呵呵,不必谢不必谢,小兄弟,你是何人?为何成了这般模样?对啦,你是金国人吗?”老汉取过碗笑道。

  “金国?”叶一良困惑了,这时他突然注意道这老汉居然穿着类似古人的服饰,宽袍窄袖右衿,头上留着髻,用一领方巾束着。

  “什么金国?我只知道这世上有美国,英国,德国,哪来的金国?”叶一良心想,突然他心中一惊“等等,老子不会也特马被穿越了吧?到了古代了?”心中虽然困惑,他脸上却不动声色道:大叔你如何知道我是那……金国人的?

  “呵呵,老汉我以前去府城送山货时可是见过金国来的商人的,你们金国人的头上发式,可不就是如你这样嘛,你们称为圆寸头,我们夏国人可没人留这个头哟”

  “圆寸头?夏国人?”叶一良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顶,可不是吗?他这时的发型就是军人制式专用发型,只不过后世称为短寸。

  “哈哈,大叔您真是了得,知道可的真多呀!这府城里金国人多吗?”在军校里受过艰苦训练的叶一良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生出了主意,没有马上说出自己的底细,倒是巧妙地转移了话题,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了解这个世界的情报信息。

  这中年老汉倒也是个健谈之人,叶一良三言两语引导之下很快便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叶一良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和自己来的那个世界大有不同,这个世界里只有一个大陆,分为两个国家,北方的是金国,南方则为夏国。

  这两个国家地域面积相当,金国所在的北方气候苦寒,经济文化较为落后,但是性格彪悍好斗,人种高大魁梧,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

  而这夏国更有意思,它的语言文化风土人情和叶一良所处的那个后世几乎一模一样,用的也是方块字,数千年来也出过孔孟老这些杰出的思想家。

  夏国地处大陆南方,阳光充沛雨水富足,植被茂盛鱼米之乡,人口比起金国来多了十倍,自古以来以农耕为主,人种确是比金国人矮小不少。

  这金夏两国自古便争战不休,金国一直垂涎于夏国的富饶土地,屡屡欲图南下,几千年来两国不知打了多少次,死了不知多少人,直到三百年前,金夏两国皇帝各自兴举国之兵御驾亲征,最后一次会战于两国边境的凤凰山下,就在两国军队一声令下杀的天昏地暗尸横遍野之时,天上突然雷声大作,不一会儿竟有数千个火球从天而降,如下雨一般落在两军之中,当场便砸死烧死不知多少人马。

  两国皇帝大惊失色,认为这异象乃是天谴,连忙鸣金收兵。

  又各自命国师萨满作法求卜问天,以求宽恕。

  结果不知为何,这两国的国师求卜得出的结论都是金夏多年来互相杀戮不止,激怒了天帝,如果再不诚心修好,停止干戈,天帝就要让两国彻底灭绝。

  金夏两国的皇帝得到这个结果后却都是半信半疑,毕竟这两个国家可是打了几千年了,这一代代下来结下的血海深仇岂能善罢甘休?

  可是眼下这场仗又确实不能再打了,于是两国各自遣使谈判,暂时休战撤军。

  就在两国皇帝回国后各自暗中操练军马积蓄力量准备再战时,一场真正的大灾难却悄然无声的降临了。

  先是,参加了那场战斗的军队里陆续有士兵和将官莫名其妙的死去,甚至连参战的军马运粮草的牲口也不例外,夏国皇帝派下御医下去诊治却毫无效果,接着重金在全国悬赏名医,依然是毫无用处,而金国那边的情形也是一模一样。

  这下可吓坏了大家,在某些大臣的提醒下,两国皇帝决定立即派人到凤凰山战场去查看,那些战战兢兢前去查看的斥候们很快便有了回报,当日从天而降的火球原来竟是些巨大黑色的石头,大的有小房子般规模,小的也有磨盘般大小。

  奇异的是这些会燃烧的石头经过数月之久竟依然冒着白烟,仿佛石头里还在燃烧一般。

  这些消息很快传遍了金夏两国,就在大家心惊胆战之时,数月后又一波火球雨降临了,这次,它们落下的范围可就不止凤凰山一带了,而是金夏两国各地都有,又是造成了一波巨大的伤亡。

  这下子,两国的皇帝终于害怕了,他们终于下定决心停战了,两国皇帝在边境的黑马城进行了会面,经过半月多的谈判,两国皇帝歃血为盟永不再战,两国互嫁公主和亲,允许两国百姓通婚,开放边境,允许商人自由进入对方国家贸易,若有做奸犯科者可由对方国家全权处置等一系列协约,史称“黑马之盟”。

  这以后的三百多年,两国果然再无战事,通过自由贸易,金国得到了粮食,纺织品,铁器,而夏国则拿到了牲口,毛皮和药材。

  通过交流通婚,金国大量学习了夏国更先进的经济文化,政治制度,两国的百姓也逐渐消除了相互间延续了数千年的仇恨,相处和睦了起来。

  “哈哈,这样才是好结局嘛,不打仗,大家和睦相处多好!”听了老汉的一番历史补课后叶一良哈哈笑道。

  “哎,要是能早点停战,不要让天帝降下这天火惩罚该多好!我们和你们金国的男人也不至于萎靡不振了”老汉轻叹道。

  “哈哈,是吧,嗯?大叔你说啥?”叶一良没听明白。

  “咳,没意思没意思,咱就不提这个啦,我姓孙,大名孙有福,你呀也别叫我大叔了,我今年四十有二,你就叫我孙大哥就行啦!我这次上山是专门为了采撷些药材的,却不想遇见了你,平时这山里可是没啥人来的哟,小兄弟你呀,也是福大命大之人哪!”孙有福这时却岔开了话题“对了小兄弟,你还没说你从哪来的呀?为何成了这幅模样呀?”

  “哦,好嘞”叶一良也没在意那些,只是听说了这老汉的年龄却有些惊讶,暗想这孙大哥还真是长的老相啊,才四十出头就满脸皱纹,皮肤干瘪,鬓角都有些花白了,看上去都有些像是五六十岁的小老头了。

  算了,也许山里人生活辛苦就是如这般早衰罢。

  不过自己的来历可不能说出真话,那毕竟太过骇人听闻,叶一良心里一盘算便立刻有了主意。

  “小弟我呀,是金国北部边疆之人,我们哪里时常起飓风,那风可大了,牛羊人口都能被那飓风刮走呢!我出来打猎时被一阵飓风给袭击了,混乱中便不醒人事,醒来就在这山林里了,我走了三天才走出这大山,这不,三天没吃饭了,幸好遇见大哥您,不然我这小命恐怕就要交代了,对啦,小弟姓叶,名一良,大哥叫我一良便是。”叶一良朗声道。

  “天哪!竟有如此威力巨大的风?能把人吹出如此之远?”孙有福惊奇道。

  “可不是,我们那里称此等飓风为天帝之怒,天帝怒,飓风起,不管什么人,见了这风都难逃脱,小弟侥幸不死还要感谢天帝仁慈呢!”叶一良双手合十假意祈祷道。

  “原来如此!看来冥冥中果然有天意呀!天帝保佑!天帝保佑啊!”此时之人最是迷信神鬼之说,这孙有福自然也十分信这个,连忙也双手合十仰天长叹道。

  孙有福又问叶一良有何打算,叶一良便道既是天意让他来此,也就既来之则安之,就先在这附近寻一安身之处,自己也好游历一番,不急着回金国了。

  “哦,一良你想出去游历,莫非你是个读书人?”孙有福奇道。

  “啊?哦,是是是,我也读过几年书,呵呵。”叶一良含糊其辞道。

  “这便是了,我听说你们读书人最是喜欢外出游历,结交生员,切磋才艺,没关系,你若不嫌弃啊,便到我家歇几日,再做打算吧”孙有福微笑道。

  此时只有读书人能为官,能够结识个读书人,在这个时代,对他这样一个普通百姓来说,那可是相当体面的事情。

  叶一良想想自己暂时也无处安身,到这善良的孙大哥家中借住几日也不错,人家对自己可是有救命之恩,若不想法报答,自己心中真是也过意不去,便应了。

  “好,好,你便安心去我家,呵呵”孙有福喜道,又转身从背囊中取出面饼给叶一良充饥。

  叶一良也不推辞,接过面饼便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便吃了个精光。

  吃了面饼又喝了碗鱼汤,叶一良满足的拍拍肚子,又和孙有福聊了会儿便各自睡去,一夜无话。

  天微微亮,睡得正甜的叶一良却被一阵轻拍惊醒了,睁眼一看确是孙有福。

  只见他满面惊喜的看着自己,一只手却指着自己下腹颤声道:一良兄弟,你……你能晨勃?你能晨勃?

  叶一良迷糊着低头一看,原来自己的裤裆上高高隆起一片,里面的小兄弟正在做早起升旗仪式呢。

  他此时似醒非醒,还在犯着迷糊道:“孙大哥你早啊。嘿嘿……”

  孙有福却猛地双手紧握住叶一良的肩膀急声道:“一良!一良兄弟!你能晨勃呀!你能晨勃呀!!”

  “这位孙大哥被鬼迷了?为何突然抽起风来了?男人晨勃他没见过?”叶一良此时总算清醒了过来,却依旧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大哥!孙大哥!你别这样,你这是闹哪一出啊?”

  孙有福此时竟越发激动,竟老泪纵横起来,叶一良此时早已全无睡意,连忙起身扶住他,又是安慰又是催问,这才得知了一个他完全无法想象到的真相。

  原来,当年这金夏两国因天火之事休兵议和后,这两国的人丁倒是没有再继续莫名死亡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却发现了一件更为可怕的事情——不育男丁。

  三百年来,无论是金还是夏,都出现了这种无法解释的现象,许多男人开始不举,也不能晨勃,就算勃起也无法长时间维持。

  他们失去了正常的生育能力,他们的妻子怀孕后多数只能生女孩,少数能生男孩的也无济于事,因为这些男孩大多体弱,体弱还不要紧,要命的是这些男孩也和他们的父亲一样,阳刚不振,成年后生下的孩子也是女多男少,他们同样勃起困难,更不能晨勃,而只有少数能正常晨勃的男孩才能继续生出健康的后代。

  这样的情况对一个国家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男人将越来越少,健康正常的男性后代将越来越少,最后恐怕终有一天这个国家将没有男人只有女人了,到那时,只剩下女人的国家还能繁衍下去吗?

  人们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上到皇帝下到黎民,大家都认为这是天帝对人间的惩罚,可是无论金夏两国上下如何求天祷告求医问药,这不育难育的问题始终无法破解。

  于是,在大约二百年前,万般无奈下的金国朝廷被迫率先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除了皇室以外,允许民间借种!

  鼓励民间借种!

  只要无生育能力的丈夫和能正常生育的男子双方同意,就可以请该男子与其人妻交配借种,生下的后代归籍借种的夫妻。

  此令一出,天下震动,与本身便民风粗野的北方金国不同,这南方夏国自古在男女大防封建礼法上便更为严苛,不少上层者还借机暗讽金国此举乃禽兽所为,断不可取。

  不过可惜,现实是残酷的,眼见着金国这大胆激进的做法确实有效,国内男丁人口缓慢的开始回升,死鸭子嘴硬的夏国统治者们却再也坚持不下去了,终于在金国实施合法借种政令十年后,夏国皇帝和大臣们经过一番激烈庭议后也下令实施与金国同样的借种令。

  就这样,北金南夏这两个难兄难弟的国家都开始实行借种合法令,至今已经二百年了。

  叶一良目瞪口呆的听完了孙有福这如同天方夜谭般的一番哭诉,半响也没回过神来。

  这时他才终于明白昨夜孙有福那句萎靡不振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扑通”一声,孙有福双膝一沉,竟是突然跪倒在叶一良身前。

  “孙大哥!你……你这是何意?”叶一良大惊失色道,连忙上前欲扶起这伤心的老汉。

  “一良兄弟,一良兄弟,求你念在老哥哥救过你的份上,帮帮老哥哥吧!”

  孙有福嚎啕大哭道。

  “孙大哥,你这是……”叶一良已经隐约猜到了孙有福的意思了。

  “哎!你老哥哥我已经成亲十年了,可至今还无儿无女呀,求一良兄弟你帮帮我,帮帮你嫂子,给我们孙家留个后代不要让我孙家绝了嗣,老哥哥……不!我孙有福来世节草衔环,也要报答你的大恩大德呀!”孙有福双手紧握叶一良哭求道。

  “我……可是……我也没婚娶,我也没生过孩子,我……我未必能帮上大哥呀!”叶一良此时却第一次没了主意,语无伦次道。

  “不,不,一良你不知道,你能晨勃,你能晨勃!这数百年来只要能晨勃的男子就一定能让女人生下孩子,而且绝对能生正常的男孩。这是不会错的,不会错的!”孙有福却无比肯定道。

  “这……嫂子她……”叶一良依然迟疑不定,这孙有福愿意,可他妻子愿意吗?

  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交合?

  孙有福却会错了意,连忙道:“你别担心,你嫂子是个好女人,她温柔贤惠,身材长相也还标致,她才二十有五,她肯定不会糟蹋了兄弟你的种子……”

  “大哥大哥,你……你先起来,你有难处,小弟自然不能坐视,只是……只是嫂子她可愿意?”叶一良连忙打断孙有福的滔滔不绝,只觉得和自己的救命恩人如此谈论她的娇妻实在是尴尬不已。

  “愿意愿意!”孙有福听得叶一良松了口风,这才顺势起了身,喜道:“你嫂子呀,做梦都想要个孩子呢,要是你能送她个儿子,只怕她梦里也能笑醒咯!哈哈哈!”

  “这叫什么事呀!”望着乐呵呵的孙有福,叶一良无语了。

  清澈的河水奔流不息,岸边不知名的野花争相怒放着,河岸边走来了一高一矮两个男子,这两人便是叶一良和孙有福,一路上孙有福兴致勃勃的一边给叶一良介绍着他家中的情形,一边却时不时用羡慕的眼光暼向叶一良的裤裆处。

  原来刚才他和叶一良一起在路边解手方便,既然有了借种的想法,这孙有福便刻意靠近了叶一良,想看看他那男人本钱,这不看不要紧,一看真是惊了孙有福,只见叶一良两腿间那大鸡巴宽有二寸,长度足有四寸来长,足有自己三倍大小,那大龟头更是圆大壮硕,直如鸭蛋大小,这可还是未勃起时的状态,要是勃起之后,岂不是更为吓人?

  真正的凶器呀!

  这要是狠狠弄进自家娇妻那下面……早在五年前便已举不起来的孙有福羡慕之余又暗自窃喜,这回,恐怕自己真能抱上个大胖小子咯!

  叶一良同时却也注意到了这孙老哥的举动,见他双眼圆睁,目光激动的盯着自己那玩意,也是无奈地暗暗窃笑,目光一转再看向那孙有福的玩意,只见那玩意又短又小,简直如十岁小孩的一般,呲出的水也是绵软无力,哪有自己这般远而有劲,难怪到了这般岁数还没有子嗣,男人嘛,对自己有这方面的优势,总是有些骄傲的,叶一良心里笑笑便也只当不知对方的窥视了。

  “一良兄弟,你看!那有块好大的天火石啦!”叶一良正胡思乱想着未来的出路时,忽听孙有福高声喝道。

  抬头一看,只见远处一个小山包上正静静躺着一块巨石,这巨石足有后世一辆军用卡车般大小,通体乌黑,乌黑中又隐隐闪烁着谈谈的蓝光,在阳光照耀下颇为神秘。

  “这……这是乌镭陨石,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叶一良心中惊呼道,作为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的他这时候终于明白了所谓“天火”的秘密。

  叶一良在大学时曾经在一本外国科研杂志中见过这种石头,这是一种从遥远外太空飞来的陨石,通常也被称为乌镭流星雨,每隔数百年,它们就成群从地球边飞过,飞向宇宙深处,很少能有一块乌镭陨石会落到地球上,他从那杂志上得知全世界就发现了一块足球大小的乌镭陨石,还是几十万年前坠落到地球上的,通过科学家的研究,发现这种陨石带有一种地球上所没有的物质:乌镭. 这种物质带有强烈的辐射,近距离接触的人会在数月内因血红细胞大量死亡而痛苦丧命,较远距离接触的人会加速衰老并且造成不育,这种影响甚至能遗传给后代,只是奇怪的是男人受其辐射影响较大,而女人却较小甚至不受影响。

  “看来当年金夏两国交战时恰好遇见这难得的乌镭流星雨,还没有现代科学知识的人们误以为这是上天对他们的惩罚,便主动停战修好,这真是老天爷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啊”叶一良心中暗笑,“幸好这乌镭的辐射伤害会逐年递减,一百年后便不能再对人形成伤害了,不然,连我也逃不过它的威力。”

  孙有福看着叶一良呆呆望着那天火石,还以为他没见过这么大的家伙,便打趣道:“咋了?一良兄弟,在金国没见过这么大的吧?”叶一良回过神来笑道:“呵呵,小弟见识浅薄,确实不曾见过。叫大哥见笑了。”

  “呵呵,以后啊你还能见到更大的呢!走吧离咱家不远啦,我们快些赶路回去吧!”孙有福笑道。

  “大哥,你看我这身行头。”叶一良扯了下孙有福,原来他那身一起穿越来的军服早已经破烂不堪,裤子下面更是成了碎布条子,远看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花子。

  “嘿嘿,没事没事,到了村子里我去衣服铺子给你买身行头。到我家去,洗洗再换上。”孙有福摆摆手笑道。叶一良则是连连称谢。

  孙有福家所在的村子有个好听的名字:银杏村。

  据孙有福说这名字得于村口的一棵千年大银杏树。

  也许是越来接接近村子的缘故,一路走来叶一良见到了不少村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过确实是女多男少,这村里的男人个子都普遍如孙有福一般矮小,大多一米六出头,难得见到有一米七个头的男子,不过这村中女子个头到还算正常,有高有矮环肥燕瘦,三三两两的大姑娘小媳妇盯着个子高大鹤立鸡群的叶一良唧唧喳喳的议论纷纷,叶一良被一众人盯着倒也无所谓,拿眼看去发现这村中的女子质量倒还不差,有几个小姑娘甚至有八分女的潜力。

  那边厢孙有福则对村中的熟人们解释着这是金国来的老朋友,以前到府城卖山货时认识的,倒也替叶一良解了不少疑虑。

  孙有福先带叶一良到村中成衣铺中买了两身换洗衣裤,又买了两双布鞋,便带着他急匆匆赶回家。

  这孙有福的家是一处单独的两进院落,建在靠近河岸边,周围并无什么邻居,房子不大,但也比一般的村民家大上了些,他急匆匆拉着叶一良大步走向自家宅院,未到门口便高声道:“金莲!金莲!我回来啦!”

  “嗳!是夫君回来了吗?”一阵温柔可亲带着几许软糯娇媚的女子声音从院中便飘入叶一良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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