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情书
宋黎正望着化妆盒中的口红出神。
认识何念彤,是在高二的时候,而让她记牢这个名字,是因为一支番茄色的口红。
明妤说许辞很难追,宋黎不信邪,“那是因为我没出马,你等着,三天之内,我把他泡到手。”
壮志豪言放出去,许辞压根没理过她。
初三追了一年,高一又追了一年,她缠人的功夫磨得许辞完全失去了脾气。
当他停住脚回头时,宋黎还站在台阶上笑,“许辞,你真不愿意当我男朋友吗?我长得也没有那么差劲吧,还是你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没有男生会不喜欢她。
班里的男生讨论到最漂亮的女生时,被提名多次的人就是宋黎。她好像知道,但又不知道,持美行凶的高手。
她无视那群人的殷勤,又不拒绝他们的搭讪,好像无关紧要从来不知道避嫌。
许辞每次都能看到她靠在走廊和男生说说笑笑,见他出来又跟在他屁股后面,恬不知耻地追问要不要当她男朋友。
“宋黎,你不知道害羞吗?”走廊来来回回路过的人那么多,只有她胆大包天地追在他屁股后面或者拦在他面前说这句话。
“我知道啊。”宋黎点头,又跟着他走了几步,“我追人又没有经验,哪儿知道你比我更害羞,不然下次我换别的方式?”
她很好说话,又不是不愿意改。
许辞完全没看出来她有一点害羞的样子,但还没来得及张口,宋黎又被一个男生叫住,她回头应了声,然后倒退着往回走。
“我先回去了,下次见,许辞。”
“记得下次不要拒绝我啊,让我丢脸你就完蛋了!”
许辞在原地看着她跑开,觉得她这样的态度,不可能做出太认真的事情。
而他是绝对认真的人。
可是他不知道,宋黎回去后就开始四处取经。
她的异性缘不太好,没有可以询问的对象,但她爱恨分明,一早就扬言要追那个年纪第一,这份魄力令人钦佩,班里的男生都喜欢她,即便不能做情侣也乐意交个朋友。
十几岁的年纪还很单纯,任何感情的发酵都在每一个舍不得移开的眼神中。
班里的男生教她怎么追许辞,虽然他们自己都没有被人追过,也不理解为什么许辞会拒绝宋黎,但换位思考,他们就把自己追女神的经验传授给她。
“当然是写情书啊!谁会冲上去就表白,这不是傻子吗。”
被骂了傻子的宋黎一掌过去,想刀人的眼神根本藏不住,“怎么了?当面表白怎么了?这叫勇敢。写情书,字这么丑谁敢写啊。”
反正她不写。
回去后她纠结了三天,放学也没等明妤,直奔文具店买了本信笺,认认真真地提笔写了两个字:许辞。
他那么好,学习那么认真刻苦,应该更喜欢文静内敛的女孩子。爱不应该随随便便说出口,如果他喜欢情书,那她就拿出最大的诚意去写。
宋黎的字的确不太好看,她练了很久,才把草稿纸上想说的话,又认认真真地抄到了粉色的信笺上。
最后,情书还没递到许辞手中就被人用口红涂得乱七八糟。
……
化妆间的门最后被人推开,但进来的却不是何念彤。
傅清河靠在门上看她,“抱歉,我不知道她以前得罪过你。”
他指的是何念彤。
傅家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宋黎走的那年何念彤还在作妖,她不是大发慈悲的圣母,宋祎就断了何念彤的明星梦。是他阴差阳错地又把人捧起来。
“不过人好歹和我睡过一张床,你想虐的话下手轻点,否则我回去不好哄。”
“我对你的女人不感兴趣。”
宋黎头也不抬,缓慢补充,“但你最好管好你女人的手,不是她的东西少碰,否则也别怪别人去抢她的东西。”
这次只是个小小的教训,提醒她即便过去九年,也得记牢什么叫分寸。
傅清河笑着说:“当然,我最喜欢讲究公平的女人了。”
六点不到,许辞就抬腕看了八次表,一旁的张仲勋打趣道:“急着下班?”
下午来案发现场查证,想要准点下班是不可能的,张仲勋和他到旁边点了根烟,蓬松的烟雾模糊了他清冷的神色。
怕一会儿回去烟味太重,许辞又避开了点,把手中的烟头摁灭。
“嗯。”许辞微微垂下头,勾起唇角淡笑一声,“怕她先回家看不到我着急。”
“就是那个让你年年都要飞去莫斯科的小姑娘?”
“不算小姑娘,27,可以结婚了。”
别说是结婚,普通的校园情侣走到现在,孩子都能上幼儿园了。
许辞有点惆怅,上次她还说进度条30%,现在她是压根都没想起这件事。
张仲勋笑他:“心急了不是?以前帮你安排相亲还不乐意,现在倒是知道着急,想要领证结婚了。”
“不是因为年龄急,是因为那个人是她。”许辞心里的急切是他不能理解的。
张仲勋叼着烟头,单手揣在口袋里,看了他半晌。
张仲勋认识他少说也有五年了。
因为之前的案子合作过一次,那时许辞还没毕业,在他实习时就已经机缘巧合打过几次照面,有什么理不清的线索,张仲勋都会去问他,虽然专业不同,但他很欣赏他的逻辑思维以及办事风格。
这样的一个人,对待感情也极其认真。
张仲勋知道他每一年都要飞莫斯科好几次。
有一年刚回来,许辞就约了他出来喝酒,手里握着一把伞,眼尾被情绪熏的很红,却没有掉一颗眼泪。
过了很久,张仲勋才知道他那次没有见到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因为她换地址了,莫斯科那么大,他跑遍了整条街都没有找到那个人。
有的时候只是想远远地看一眼就好,只要确定每个下雨天她都不会被淋湿就好,但是不知道连这么小的心愿都变成了奢望。
“张队,你说她是不是变得更严重了?不然为什么又换了医生。她已经换了四个医生了,第四个她是最喜欢的,每次我看到她过去,她明明都会低头闻一闻路边的花。但是我前天在那里守了很久,她都没有再出现。”
喝醉酒的他话特别多,像个操不完心的老父亲,“莫斯科下雨了,她出门总是忘记带伞,不知道这次有没有被雨淋湿。”
张仲勋知道他每天都会看莫斯科的天气,“那她为什么不可能是已经不爱你了?”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能治好一个人的抑郁症,也可以轻易地改变一个人的心意。
但是许辞当时的回答很肯定。
“不会的。我没有变,她就不会变。”
他的声音很轻,张仲勋不知道他说的是醉话还是真心话。
车水马龙的世界,数据都在瞬息万变,看不透的人心更是如此。
可是就在这样的洪流中,次日许辞醒来还是对他说:“我昨晚梦见她回来了。”
一个让他这样日思夜想的人,张仲勋无法估量这样的思恋有多重,但叫宋黎的这个人,应该不会只占据他短短的九年。
张仲勋扫去心尖上的那粒尘埃,眯着眼朝不远处的岳风喊了两声。
随后对许辞说:“行了,老婆当然最重要。今晚你先回去,之后有新线索我再联系你。”
“那我就欠你两份人情了。”
“好说。别忘了到时请我喝喜酒是真。”他爽朗地笑。
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又折回来,“对了,上次你让我帮你留意的那个人,叫甘玕是不是?最近他准备出狱了,你要是心里还有顾忌,就多长个心眼,之后有问题再找我。”
许辞唇角的笑意敛住,“好。”
收工已经是晚上七点。
拍了几个小时身心俱疲,助理跟她汇报接下来的行程安排,有个导演找了她很久,说是想请她拍一部电影。
剧本已经送过来了,宋祎帮她把过关,觉得很不错,而且她不可能一直拍杂志。
心血来潮玩玩可以,但演员才是她的本职。
宋黎懒懒地听着,卸完妆后做好护肤才离开,一出门就看到路灯下站着的人影。
“许辞!”她跑过去,一天的疲惫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和出门前一样,许辞把她抱在怀里收紧,隔着大衣还是能感受到她腰肢的纤细。
“换衣服了?”中午怕她冷,穿的是羽绒服。
“那件衣服有点丑,不好看。现在不冷,穿大衣也可以。”
确实。榆市要比S市暖和很多,现在晚上也没有风,外面车流不息,繁华的霓虹灯点缀在城市之间,暖意腾升。
许辞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套在她身上,“工作累吗?”
“不累,看到你就不累了。不是说好在家等我吗?”
“想早点见到你。”
许辞用围巾把她裹住,巴掌大的小脸只露了一双眼睛。
他刚把她的手握进自己手心,宋黎就指着自己的脸,闷闷地说:“热。”
“不怕外面有记者?”她没戴帽子,身材气质即便裹着棉被都容易被人认出来。
许辞不了解娱乐圈,但是接触过不少案子,避避嫌对她来说是好的。
宋黎又不吃流量的红利,没有那么讲究,“怕什么?大不了就是让别人知道我有个又高又帅的男朋友。”
她凑过去一点,仰起脑袋指挥他,“不然你想闷死我吗?”
许辞笑着把围巾往下拉了点,露出那张嫣红的小嘴,她唇色漂亮,不点而红。
青春期的女孩子爱美,口袋里总装着一枚圆圆的小镜子和小梳子,背着教导主任偷偷抹口红。
宋黎也很喜欢,还喜欢偷偷亲在他的白衬衣上,每次许辞都无可奈何,却又无声纵容。
“要怎么回去?”他开了车,宋黎自己也有保姆车,要选择不难,但他会尊重她的任何决定。
宋黎都不选,异想天开地要走路,“今天晚上的夜色好漂亮,想跟你一块儿走回去。就这样,手牵手。”
“走的话得十几公里。”
“和你一起就不累,如果真的走不下去,那就停一停再继续走,总会走回家的。”
宋黎先牵住他的手,两个人的背影在树下宛若一幅画。
许辞穿着黑西装,外面是件同色系的大衣,宋黎和他一样,内搭羊毛衫和一条浅色牛仔裤,站在他身边就连身材都是同样的高挑颀长。
一开始许辞自己站在那的时候显得孤独又冷峻,连影子都黑得料峭,但她一过来,就像把拼图的缺口填补,气场浑然天成。
“好。”许辞应下。
累可以停一停,但不会改变回家方向,也绝对不会突然掉头离开。
宋黎让助理把许辞的车开回去,然后挽着他的胳膊说话。
衣服虽然穿暖了,但她的耳朵冻得有点红,许辞在听她说话的同时把围巾扯了扯,捂住露在外面的耳廓。
天气预报说是阴天,但到了晚上又开始变卦。冬夜的雨最冷,索性下得不是很大,许辞把外套盖在她身上。
他们已经走了好几公里,现在只能就近躲在屋檐底下。
“冷不冷?”他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
宋黎摇头,“莫斯科的冬天比这要冷得多。”
榆市的冬天最低气温才1℃,现在还没有到最冷的时候,平均气温都在5~10℃徘徊。
许辞说:“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有去过莫斯科。”